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落地见效。
2、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市委对宗教工作的重大部署,严格把区委、区政府对宗教工作的各项决定落实落细落到位。宣传好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我区宗教工作的政治方向,守住政治底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始终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
3、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压实各级责任。
5、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6、督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场所初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架构,开展定期自查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组建动态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组织召开全区民宗干部及全区宗教界人士专题培训班。
8、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日常检查和有关清真食品的投诉举报查处工作。
9、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为平台,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10、围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宗教场所“四进”活动,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
11、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督导检查。
12、改进作风加强部门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责任体系;积极支持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党校的学习教育和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完成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和普法学习任务,推进法治单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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