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紧抓新增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加强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计划全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招聘活动。依托定期举办的区级综合招聘会及基层招聘会,总结“直播带岗”线上招聘活动经验,不断增加线上线下招聘服务频次和覆盖面。2022年计划全年走访企业300家,计划组织招聘会15场,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需求的有效匹配。三是进一步优化“心诚小贷”创业服务品牌。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审批和回收代偿流程。加强同财政部门、经办银行沟通合作,全力推进“创贷云”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全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00万元。同时,全面提升15家区、街道两级标准化创业中心服务水平。四是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辖区发展需要,广泛组织岗前、在岗、转岗培训,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为企业培养后备技能人才。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做好各项社保待遇发放。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收任务,确保“应收尽收”并按时向省级部门归集上解。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中人”职业年金及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落实省市人社部门社保基金提标政策,完成辖区内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提标任务,保障城乡居民养老、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以及“八大员”待遇发放。二是做好被征地系统信息化建设。持续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我区被征地信访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开发被征地农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最终实现征地人员管理、待遇发放线上完成,努力推动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智慧监管、规范运行、精准服务。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三是继续加强基金使用管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各项内部制度,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妥善解决上年度社保基金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遗留问题,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进一步加强人才人事工作。一是做好事业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公开招聘、进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和免费师范生接收工作。按照规定环节流程,完成2022年教育类、综合类、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二是加强事业单位调配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调配工作程序,办理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撤并、人员划转等区内交流及区外调动手续。三是积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类评价体系。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评审工作,配合省市开展职称申报网络化工作。集中力量继续做好我区专家培养、选拔推荐、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评及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四是完善各项审批管理工作。集中做好教育系统分级聘用、班主任津贴及绩效工资增量等待遇的审批工作,确保区属中小学教师年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收入水平。按需及时办理正常退休审批和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初审;制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管理。

进一步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探索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协调参与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集体协商,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二是持续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将日常动态监管与失信惩戒相结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畅通案件移送通路,不断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在全区形成大力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三是提升调解仲裁办案效能。落实人社部“互联网+调解”行动计划,全面推广E仲裁线上申请系统和“智慧仲裁”庭审录播系统,打造数字信息化仲裁。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与法院的调、裁、审衔接机制,落实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办案常态化。确保完成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1%,调解结案率不低于60%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进一步强化系统行风建设。一是强化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通系统内部业务壁垒,持续推进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提速办理、简便办理。二是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动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部门内、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通办”,确保业务网上可办率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比3例均达到95%以上。三是强化人社队伍能力建设。建立人社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将行风建设列入各类干部人员培训课程,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人社服务标兵”,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强化常态化监督。建立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做好96100政务热线、媒体报道等发现问题的核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三校”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迅速反应、妥善处置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