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线,紧紧抓住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这一主题,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夯实保障基础,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力争在2021年工作中争创佳绩。
一、持续加强党的领导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有关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确保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扎实推进“两个年”活动,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结合全系统开展的“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思想政治工作年”等重点工作,持续做好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开展规范型、示范型、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和评定活动,全区创建9个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至少创建1个全省标杆型服务站,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提标上档;上半年完成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办公环境,保障办公需求。
三、加强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筑牢新城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基础,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落实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方面的扶持及优待政策。成立由区委组织部等12个部门组成的新城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依托街道社区两级服务站力量,加强实名制登记系统常态化录入,每月汇总辖区就业失业情况并形成研判报告,确保退役军人适龄人口登记全覆盖;精心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至少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活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力资源公司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网络平台,开发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优质岗位;组织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军人享受高职扩招政策红利。
四、巩固双拥模范区成果,营造拥军崇军浓厚氛围
巩固和保持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继续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为立功受奖退役军人家庭庆送喜报等工作;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机制,军地联合解决难题,不断提高双拥共建水平;扎实做好重大节日驻军慰问活动,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等拥军优属活动成果;持续推进英烈事迹“五进”活动,组织好烈士公祭活动,做好对军属、烈士家庭的慰问工作。
五、抓好基础工作,精细化落实优抚政策
依托“两站一中心”,有序开展对伤残人员、“两参”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及无军籍职工待遇落实情况的抽查活动,实现动态管理,精准服务;完成优抚对象及无军籍职工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建档及同步更新工作;梳理抚恤优待及无军籍职工管理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按计划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人人懂政策、事事依规办。
六、扎实落实政策,做好安置等相关工作
积极协调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等工作;及时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核定、固定增资、取暖费、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审核发放等工作;拓宽退役士兵安置空间,开发优质岗位,全面推行“阳光安置”,确保士官安置工作顺利完成;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社保接续的收官工作,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集中补缴收官工作,持续做好符合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常态化补缴工作。
七、强化先进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常态化做好省市“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等模范评选的推荐工作;在清明、建党百年华诞、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多种方式宣传英烈及辖区相关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代表事迹,形成带动示范、激发正能量的良好氛围;做好9·30等时节的烈士公祭,推动英烈祭扫活动常态化;组织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
八、推动各类遗留问题解决,确保退役军人群体稳定
加大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相关退役军人待安置期生活补助资金的落实发放。组织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厚爱,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信联办作用,将涉军信访纳入“大信访”体系,在两会、八一等重点时节,主动开展工作,对活跃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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