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面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提升法治新城建设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围绕全面依法治区,推动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1.强化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落实。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计划报备和年末总结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深化以案释法制度,积极拍摄录制《法治西安》电视栏目节目。进一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要求,贯彻落实法治与德治宣传教育融合机制。

2.强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重点推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行政示范窗口”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全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3.强化重点对象普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年组织开展区委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广泛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治校园行系列普法活动,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分阶段、分学段、分重点持续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

4.强化普法宣传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民法典主题、“法治扶贫”主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律六进”主题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社会实效。利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网络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力度,打造品牌化法治宣传产品,积极参加全国第四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暨第十七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播和第十四届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认真完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安排的相关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

5.强化“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收集整理“七五”普法以来围绕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工作的资料,按照检查项目和考核指标逐一对照自查,改进完善,为迎检做好充分的准备,推荐评选各级“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商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相关部门就“七五”普法规划及决议贯彻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集中对全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统一检查验收,选评优秀,塑造典型,查找问题,补足短板。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科学规范

6.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法律顾问换届选聘,修订完善新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立法项目调研,积极进行意见征集,扩大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要求,加快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全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7.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定《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示范创建信息报送、督导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采取聘任、特邀等多种方式,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相关单位全面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城市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邀请区人大、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方式,促进依法文明执法。

8.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数据库和行政错案约谈、追究机制,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重大疑难集体研讨制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联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衔接互动机制。贯彻落实《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举办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培训班,压实行政行为实施主体的应诉责任,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达到75%。

三、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推动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9.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处置。紧盯“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敏感时间节点,组织动员司法所和广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处置各类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过程中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各类矛盾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实现“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引发聚集维权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重大矛盾纠纷以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10.强化调解工作效能提升。深入落实省级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衔接联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互动、互补、互助,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网络和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在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律师调解室,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相对中立的职业优势、参与广泛的执业优势,进一步提升调解的专业性,提高通过非诉方式的纠纷解决率。

11.强化人民调解典型宣传。以“互联网+人民调解”形式,利用“法治新城”微信公众号、智慧调解系统等,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人物事迹的宣传。注重经验总结、挖掘典型,及时提炼基层一线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积极向省市推荐优秀调委会、优秀调解员、调解能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渗透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12.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一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登记备案,统一调解场所设置工作。深入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智慧调解系统使用率,提高我区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完善人民调解“双建”机制和“358”模式,创新人才选拔、人员培训、日常管理、考评激励等机制,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围绕平安新城建设,推动特殊人群有序管控

13.加大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紧抓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整体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专业化水平。在社区矫正监管场所和执法程序规范化上下功夫,有效推进省级示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无缝衔接,形成长效机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所一品”创建活动,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形成各司法所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延伸用警工作,确保社区矫正用警工作落到实处。

14.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督促检查各司法所落实服刑人员网上信息核查和衔接机制,减少和杜绝服刑人员“三假”情况,针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准备工作。强化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应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系统应用规范化水平,扩大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家庭和贫困人口受益。强化刑满释放人员“三级衔接”机制,全面落实中央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加强对司法所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安置帮教责任落到实处。

15.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新城区司法局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建立健全律师公证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行,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律服务更加优化

16.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出台《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区街法律服务站、社区法律服务室等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标准化法律服务窗口。积极引入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畅通法律援助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开展季度案件评查,坚持同行评估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责任追究机制,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切实提高援助案件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度化,推进公检法系统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17.深入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实施律师行业“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统领。大力运用宣传鼓励机制,对在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贡献的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宣传表彰。

18.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做大做强公益法律服务事业。鼓励律师事务所成立调解室,设立“公益律师服务岗”,为当事人和涉法涉诉信访人提供诉讼咨询、风险评估、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初审及法律业务培训,完善健全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活动日常督查机制,成立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惩戒领导小组,适时运用行政管理权限,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六、围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铁军队伍健康发展

19.全面完成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新城区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如期完成我区改革任务,对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业务工作和考核监督进行直接领导管理,打造“功能完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作用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实现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力争在两年内实现“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的“六好”工作目标。

20.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聚焦干部培养,优化干部成长路径,选派干部投身改革发展的主战场。充分把握好容错纠错机制的政策界限,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容纠并举等原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21.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重点建立研判督导制度,定期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推动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要求,推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建全面规范、全面过硬。把讲政治、抓党建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坚持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对党绝对忠诚,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