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市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

2021年新城区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新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疗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的基本原则,深入构建“价值医保”体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新城医保 心诚服务”品牌,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医保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医保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医保制度建设,探索构建适合我区发展特点的“价值医保”体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医保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持续强化党建引领。精心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强化局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凝聚医保系统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的磅礴力量。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科学处理好党建和业务工作关系,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融合共促,相得益彰。

(三)牢牢守住廉政底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医保重点工作请示汇报,使“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习惯本能。坚持正作风纠“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工作作风,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纠治“庸懒散慢虚粗”顽疾,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成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医疗保障队伍。

二、落实医保待遇政策改革,确保惠民制度稳步推进

(四)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建立与税务部门定期沟通对接制度,完善征缴动员、政策培训、专班推进、协同比对、巡回督导等机制,扎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等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参保率。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衔接,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省市要求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落实门诊“两病”待遇保障政策,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做好退役士兵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规范公务员医疗保险管理。

(五)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新修订完善的医疗救助政策,实行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使新老制度衔接有序。规范并优化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推进“一站式”结算,形成审批简单快捷、结算权责明晰的医疗救助新格局。

(六)落实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落实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积极宣传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等便民举措,落地落实门诊慢性病直接认定、直接结算新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便民医保支付机制

(七)落实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地落实2020年新增和调整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付费和按床日付费支付政策,提升医保付费效益。将按市级部门要求落实部分中医门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

(八)全力支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落实针对性扩大医保定点范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100%纳入医保定点。不断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和服务水平。

(九)积极推进DRG付费及医保电子凭证的广泛运用。按照DRG试点工作整体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做好第二批我区试点医疗机构模拟运行。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加大推广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十)落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制度。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覆盖范围,实现我区协议管理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9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平台,实现接入率超过80%的目标。助力全区营商环境的优化。

四、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效能,推动经办服务提质增效。

(十一)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经办服务模式。组织落实好国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定点服务协议管理。落实《西安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指南》,实施全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制定经办标准化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推进“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落实窗口“好差评”制度。根据市局统一要求,明确经办职责及权限,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医保经办服务模式。

(十二)落实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实现医保定点申请常态化受理,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助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建立2021年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微信、QQ群,发布公告,公布收取资料时间以及收取资料的相关信息,并且及时更新,主动上门服务,做到让企业少跑路或不跑路。

(十三)落实取消医药企业质保金政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医药机构发展,从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医保结算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3月底前全面清退2020年质保金。

五、推动经办标准化信息化改革,建立稳健便捷的运行服务机制

(十四)推进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标工作。按照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业务一码通,更好地发挥编码标准在异地就医、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坚持目标导向,推动编码工作实施,不断提升编码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六、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不断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

(十五)全面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我区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全面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学习解读,并扎实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重大典型案例曝光,增强两定机构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

(十六)持续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结合国家移交异地就医违规线索和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实际深入开展“两治理”行动。全年对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完成200%的全覆盖。

(十七)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职能。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在日常现场检查、突击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筛选,重点对智能审核发生扣费情况的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核查,进一步减少违规现象;落实“绿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黄黑”名单的医药机构的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与市局共享辖区内三级医院专家库,同时邀请区管二级医疗机构特色专业专家,充实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队伍,根据需要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监管力度。

七、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改革,建立协同规范的医药采购机制

(十八)常态落实国家和我省集中招采结果。继续巩固“4+7”试点工作成果,持续跟踪掌握3批112种中选药品和2种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情况,确保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市医保局统一安排,开展我区相关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工作。

(十九)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管,落实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及动态调整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跟踪了解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二十)持续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以慢性病药品为切入点加强药品监测预警,强化药品价格监测成果应用,完善药品价格应急监测和常规监测工作机制。

八、做实做细医保基础工作,为构建“价值医保”体系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一)完善学习调研制度,增强工作创新力。深入学习2020年市医保系统“大调研”工作报告,推动成果转化,指导2021年医保工作实践。认真结合新城医保发展特点和实际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新城医保调研课题为“关于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的思考”,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深入基层调研制度,聚焦2021年度医保重点任务深入基层末端一线找问题、求方法、研对策。

(二十二)打造多层次医保宣传体系,扩大群众受益面。坚持“主动发声、为民改革”。建立新闻媒体沟通对接机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不断扩大医保宣传工作受众面。继续推行“医保政策基层行”活动,全年开展宣讲不少于18场。及时宣传医保改革成果和惠民政策,确保更多群众及时享受省市区医保改革带来的红利,让最新的医保政策深入民心。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不断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二十三)健全干部培训机制,提升队伍战斗力。落实人才引进机制,积极争取编制,做好完善机构和招录人员工作。坚持干部培训制度,适时集中组织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中、省各类专业培训,结合自学,持续提升医保干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干部工作“三项机制”,激励干部不忘初心,担当作为。着力培养一批“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既能担当又善琢磨的新时代医保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