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开展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全市“八个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突破起势的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加速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聚焦美丽西安、美丽新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城实践、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二、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美丽新城建设,按照市局下达的2024年度目标任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高。确保辖区黑臭水体常态化清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确保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稳定可控,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历史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分局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和党建工作任务。对标对表“五星”标准,申创“五星级”党支部。提高基层党组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力争创成“五星级”党支部。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中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工作部署,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不断强化纪律建设。认真抓好清廉机关、清廉单元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4.依托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生态环境干部队伍。聚焦专业化实战化提升干部本领能力,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干部交流轮岗。

5.持续推动“三项机制”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沉到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7.制定分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方案、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常态化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尽最大努力完成市上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8.制定《新城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作考核办法》及其配套评分细则,做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9.深入开展“创A升B减C清D”活动,提升重点行业绩效升级B级单位2家。

10.持续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确保完成19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并做好环保登记号码注销工作。

11.全面深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属地落实。围绕高值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联合执法检查,统一应对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

12.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责任体系。推进辖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深度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内。

五、继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3.根据国家、省、市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结合市级工作方案,编制我区2024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

14.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抓好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将护城河、公园景观水体等纳入管控范围,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并督导问题整改。

15.开展常态化巡查,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确保常态化清零。

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6.严格重点建设用地监管,开展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且已完成土地供应的重点建设用地调查。

17.加强源头管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环境隐患排查等工作,履行法定义务,消除环境隐患。

七、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18.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19.巩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20.落实《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2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涉铊污染源排查整治。

22.组织开展2024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23.推进我 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

八、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24.提升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盲演“全覆盖”,定期开展风险研判。

25.开展医疗类核技术应用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医疗行业辐射环境安全。

26.提升系统数据填报质量,以国家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为主要抓手,实行清单式管理,全面掌握放射源的使用情况,确保账物相符。

九、深入实施污染减排工作

27.按照《西安市202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深挖减排项目,确保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8.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开展全时咨询服务,加强督导帮扶力度,全面提升排污许可发证质量,持续加大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开展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提高企业“持证排污、依法排污”的意识,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9.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举一反三,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果。

30.组织开展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围绕环境信访问题和重点工作,开展排查整治。

3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及街处,做好第三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督察配合保障及反馈问题整改。

十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

32.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动环境质量多要素监测向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性监测逐步转型。

33.积极参与全市交叉帮扶监督检查活动,完成分局环境监测站重点实验室硬件建设,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竞赛,力争取得好成绩,不断推进分局监测站机制创新与能力提升。

34.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国、省控空气站巡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等违法问题。

35.着力推进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自动化监测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积极探索实验室智慧监测技术。

37.着力推进新污染物监测、地下水自动监测等能力建设,配合市局做好噪声自动监测的数据分析与噪声地图应用工作;依托水气声预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化监测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积极探索实践智慧监测实验室建设。

十二、持续发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38.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素服务保障,持续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审批改革措施,持续整合内部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高环评统建系统应用水平,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办事指南。

39.用好陕西省“三线一单”应用系统,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产业结构布局调整、重点项目前期选址选线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及时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分局参与及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

40.严守生态环保底线,重点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的“两高一低”项目、涉水圈地的公园类项目、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从严把关,坚决遏制盲目上马。妥善处理“邻避”问题,落实环评集体审查制度,将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贯穿环评审查全过程,确保审批过程合法合规,防范行政诉讼败诉风险。

41.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范开展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做好违法线索移交。

十三、加快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

42.按照《新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督促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职能部门制定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依法依规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3.统筹谋划美丽新城建设,按照全市《美丽西安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美丽新城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推进落实。

44.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

45.按照全市“八个新突破”统一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抓落实方案,细化月度任务清单,强化调度、督导、考核,协调各相关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46.落实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行动,严防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47.深入推进系统内全面深化改革。

48.做好省市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评价考核工作。

49.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点排查大气、水、土壤污染等领域的各类环境损害行为,确保“应赔尽赔”。

十四、坚持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50.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辖区生态环境领域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做好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各类环境风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51.开展辖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管理,强化重大环境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5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53.做好应急值班值守,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及投诉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5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修编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监督检查。

十五、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55.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执法力度,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任务措施,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执法。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加大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办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56.扎实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强化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应用,不断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和应用能力。

57.扎实做好执法大练兵工作,以练促训,强化执法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履职效能评估制度落实,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六、着力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58.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打造“美丽新城 你我同行”线上线下宣传品牌,办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各类环保纪念日主题活动。针对“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代表人士,围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策划开展专项宣传。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举办“首个开放日”活动,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美丽西安、美丽新城建设。

59.持续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扩大参评单位范围,做好信用等级的分类监管和奖惩等有关结果运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舆情处置回复工作。

60.严格落实三级舆情责任机制,加强辖区生态环境领域舆情的监测、研判、报送、处置、引导和回复工作。

十七、科学统筹财务管理及项目规划

61.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财务保障工作。

62.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区生态环境工作,保障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63.按照新城区巩固衔接和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部署,以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和消费帮扶为主线,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64.依托指挥中心和市环科院,不断完善我区指挥中心功能,积极开展“智慧环保”监管应用和科技交流,发挥科技治污优势。进一步推进我区清洁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如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