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新城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为牵引,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全力推动新城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思想建设工作机制,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工作举措。

(二)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健全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

(三)牵头抓好试点任务。落实区委“八个新突破”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制定《西安市新城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落实《西安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积极申报实施13个国家试点项目和不少于14个市级项目,启动2024年4个(太华路街道紫薇东进社区、胡家庙街道壹号院社区、长缨东路社区、西一路街道新民社区)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及完成1个(解放门街道)街道级试点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启动6个市级项目(西一路街道兴乐社区、尚朴社区、广场社区、长乐中路街道黄河社区、自强路街道向荣社区、韩森寨街道爱民社区)建设工作。同时,组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对社区嵌入式服务的统筹调度,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指导督促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相关责任,配合落实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奖补政策。

三、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切实运用好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整合救助资源,通过开展社会救助综合评估提高救助时效。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深化“美”字系列品牌建设,为30户困难家庭改善居住环境,开展5次心理健康大讲堂,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专项排查整治和年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复审工作,强化政策落实,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五)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用活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监测预警,及时核实处理监测预警信息,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六)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贯彻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扎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常态化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强化政策衔接,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落实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加强急难型临时救助工作力度。

(七)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全年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培训6次,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政策掌握和业务水平。持续推进“物质+服务”类救助,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打造“美好生活管家”队伍,以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供精准化、便捷化、人性化的救助服务,让社会救助有温度、更有力度。

(八)提升核对工作时效。依托新的市级核对平台,配合市核对中心做好新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启用工作,确保新旧系统衔接、核对权限下放工作有序进行。依法依规、精准规范对委托授权的新增各类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开展居民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生成核对报告率100%。对在册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开展定期复核工作,确保复核率100%。完善信息核对区级数据资源,提升核对效率。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九)持续推进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出台《西安市新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广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完成年度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规范养老服务设施标识。做好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益。落实养老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恢复发展。2024年将中山门街道北坊巷8号民政宾馆,建成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安慰、临终关怀等服务于一体,且床位不少于100张的区级公办养老院,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站2个,提升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18个。

(十)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台账,月探访率达到100%。持续推进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年完成改造任务不少于60户,不断扩大适老化改造覆盖面。作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区县,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持续推进助餐项目建设,新增社区食堂不少于3个。全面推广应用助餐终端,统一接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落实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补助政策。

(十一)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关注养老人才素质提升,落实好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按规定及时发放到护理员。按照市民政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等养老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举办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班等,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比活动,举办新城区第四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十二)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配合市民政局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指导养老机构做好老年人心理抚慰工作,开展心理健康关爱活动。持续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十三)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加强排查走访,进一步摸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的详细底数、家庭状况等,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按月开展监护缺失、重病重残、遭遇突发事件等困境儿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落实好“明天计划”和“孤儿助学”工作,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好孤儿救助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金和学费保障等救助措施,保障基本生活。

(十四)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实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质。引导不少于7家资质优良,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社会组织,参与特殊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协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流动儿童排查,做好相关服务保障;依托区未保中心,引入医疗机构等有资质的社会力量,通过心理健康宣传辅导、健康教育、心理疾病预防和危机干预等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持续做好春节、“六一”期间的儿童走访慰问工作,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浓厚社会氛围。

(十五)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推进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建设,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升级改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升区未保中心对困境儿童救助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街道未保工作站全面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快推进社区儿童之家(每个街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设。切实提升区、街、社区三级未保阵地未成年人临时救助保护能力,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强与区检察院、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落实。落实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制度,加大儿童福利人才队伍培训力度,全年组织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切实提升工作能力。

(十六)规范儿童收养登记。落实好未成年人收养政策,推进收养登记评估,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办理收养登记,并及时补录儿童收养历史数据,全面推广使用收养登记电子证照。加强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六、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十七)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配合区委组织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同行政审批局完善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变更、延期等工作同步推进制度。督促、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向业务主管单位或驻地所在街道办申请建立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年检、评星晋级中的权重占比,压实社会组织法人的党建工作责任。

(十八)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力度,形成完整、合规的社会组织执法案件卷宗。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要求,实现全区社会组织年检率85%以上。持续清理社会组织中的“僵尸机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营造良性社会组织经营环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不少于20家社会组织进行随机抽查审计,规范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水平。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明确收费档次。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力争3A级社会组织不少于3家,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十九)做好与各业务职能单位的配合衔接。保持与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的密切沟通,做到信息互通共享,执法协同推进。积极主动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业务,避免出现审批管理“两张皮”,防止监管真空,杜绝登记、管理不同步的情况出现。加大与辖区社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用于推动民政业务和困难群体救助。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按照市民政局工作安排,收集整理有关勘界的历史资料和图纸,实地勘界界限现状,做好文字、图纸和实际界限的比对,形成图文并茂的区划界限调查报告并及时上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做好区县级、镇街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防范化解行政区域界线争议。配合市民政局做好《西安市镇街地图集》编印工作。

(二十一)完善地名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按程序实施新建道路、隧道等命名工作,每半年集中审核申报1次辖区新建道路、隧道等的命名。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工作。做好道路路牌巡查、维护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路牌的具体情况,对缺失、损毁路牌及时上报市民政局进行维护完善。持续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

八、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二十二)扎实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审批发放困难群众殡葬救助金。扎实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惠民殡葬补贴、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殡葬改革工作。以春节、“清明节”“寒衣节”等节点为重点,认真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低碳环保祭祀宣传。

(二十三)创新引领婚姻服务新模式。完成“4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建设婚姻家庭云辅导室、婚姻家庭咨询辅导服务室、法律咨询室、离婚调解室、颁证大厅,搭建婚姻登记“云颁证”“云辅导”平台。大力推行结婚登记“云直播”“云点播”和“离婚冷静期”关爱制度,聘请专业的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新模式,将离婚调解纳入离婚登记程序,为群众提供专业化、标准化、人性化的婚姻咨询和服务,推进家庭辅导教育常态化、专业化、智能化。在“520”“七夕”等登记高峰日,开展婚姻登记主题颁证活动,常态化开展结婚登记“一对一”颁证服务。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建设婚姻文化长廊、婚姻文化馆,进一步推动现代婚俗礼仪与传统婚俗礼仪融合发展,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家庭观和责任感,促进婚姻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二十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深化“互联网+”寻亲机制,加大寻亲落户安置力度。持续完善区、街、社区三级联动体系,深化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进行及时的救治认证,使其在定点医院得到医疗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二十五)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加强与区残联、区财政局的衔接,每季度召开1次残疾人“两项补贴”会商研判会,加强对各街道的指导,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按要求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审工作,切实保障好残疾人的利益。按照市局安排,实施好“民康计划”。扎实推进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

九、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二十六)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指导区慈善会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中华慈善日”“陕西慈善周”等慈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做好慈善组织认定与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开展慈善组织全覆盖检查,对慈善信托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二十七)推进福彩销售管理提质增效。抓扩容,全年拟新增传统渠道投注站20个。抓创新,积极推进社会化渠道网点建设,拟在大型综合商业体设立销售点位2-3个,在居民院落设立销售点位10个。抓提升,强化韩森路、火车站2个销售厅管理,配合省市福彩中心做好全区投注站点站容站貌整体改造,促进服务、销量同步提升。抓培训,通过推行即开型彩票(刮刮乐)市场专管员制度,举办销售人员培训班等,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抓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引导群众踊跃购彩。发挥好投注站公益栏作用,充分展示福彩公益金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的使用成效。

十、建立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

(二十八)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开展民政领域年度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力度,提升民政领域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加强调研成果运用,推进政策创制。

(二十九)加大民政法治化建设力度。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制式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积极配合完成依法治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

(三十)夯实民政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根基。按省市民政部门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专项行动,开展中期评估。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贯彻执行。

十一、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一)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十四五”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强化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有序开展“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

(三十二)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民政项目的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继续对标省市民政部门“12 个一”布局要求“补短板”,推进民政服务设施相关项目建设。

(三十三)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制定出台我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摸清制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重点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解决风险隐患。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民政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养老机构、福彩站点以及其他民政服务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督导复核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十四)加大民政信息化建设力度。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做好民政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智慧民政”系统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系统、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婚姻家庭辅导综合服务平台、殡仪馆金民“智慧殡葬”业务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平台的衔接、优化、使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三十五)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着力建设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敬老文化,传承发展恤孤慈幼文化,弘扬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大力推进慈善文化建设,积极引导“文明向上、适度从简、内涵丰富、理性高雅”的现代婚俗新风,培育绿色殡葬、文明祭扫新风尚,强化区划地名文化保护利用。加强“西安新城民政”微信公众号运营建设,加大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讲好新城民政故事,做好对外宣传,稳妥推进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

(三十六)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不断完善办公电子化升级改造。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

(三十七)优化统计调查和资金管理。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提升民政事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优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加强彩票公益金、民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十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八)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抓有效覆盖、抓质量提升、抓队伍建设。增强局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抓好“暖阳民政”机关党建品牌和“民小暖”党员先锋队品牌的内涵挖掘和外延拓展,持续开展“四星级党组织”评定活动,争创五星级党组织。

(三十九)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常态化抓好党性教育、忠诚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协同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民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四十)全面加强民政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庸懒散慢虚粗”问题,将“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在岗位上、工作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牢记“三个务必”的要求,全力推进转作风、强担当、提能力。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落实“三项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