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由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
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00元;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50元;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200元。
失业人员是指领取过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申请资料
(一)《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二)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失业保险金记录卡》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与吸纳的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复印件
(五)《失业人员求职信息及就业安置花名册》
四、办理流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领失业金人员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后,可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审。
初审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关系到所属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业介绍补贴相关审批及拨付手续。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