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项目名称:帮扶资金。
二、补贴对象:新城区辖区内录入中华全国总工会网上的困难职工,范围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困难职工。
三、补贴标准:一是2020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给困难职工每人发放资金2000元。二是2020开展定期救助活动给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每月400元帮扶资金标准,季度发放。
四、业务主管部门:新城区总工会
五、政策依据:《陕西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工发〔2019〕23号)、《西安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两节”送温暖慰问金和慰问品发放工作的通知》(市总工发〔2019〕98号)、《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新总工发〔2019〕40号)、《西安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定期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市总工办发〔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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