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周恒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的决定

(2026年8月28日新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西安市新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周恒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