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西安奔澜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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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程梦梦、杜娟、任鑫鑫、王小菊、代树斌、贾羊军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6]第409、410、411、412、413、414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案定于2026年9月16日9时在新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办案机构:西安市新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应到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45号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29-87440677

特此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