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对象
1.从户口所在地西安市新城区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入伍时户口所在地非西安市新城区,但以辖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身份入伍,并且在退役后复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
3.其他符合《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关于异地安置至西安市新城区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退役报到地点
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窗口(解放路166号解放数创广场负一楼)。
三、退役报到时间
3月1日至31日,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四、返乡后需要办理事项
1.退役报到
2.预备役登记
3.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4.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
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6.档案托管
五、所需材料清单
1.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2.退役证
3.入伍前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户口注销证明(仅入伍时注销户口的退役士兵提供)
6.复学证明(仅退役后复学的退役士兵需要提供)
7.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
8.一寸红底照片
9.秦农银行惠民一卡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使用)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57号